深 圳 市 华 图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Shenzhen Huatu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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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密* 深华审字[2017]第075号
审 计 报 告
深圳市坪山新区社会工作协会: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深圳市坪山新区社会工作协会财务报表,包括201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6年度的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社会团体管理条例》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社会团体名称)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基本情况
深圳市坪山新区社会工作协会取得粤深坪社证字第07057号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为06799162X。登记证书有效期为2013年4月26日至2017年4月25日。法定代表人为李绍立,地址为深圳市坪山新区深汕路坑梓段老坑社区松祥路一号,业务主管单位为深圳市坪山新区社会建设局。
四、财务状况
1. 深圳市坪山新区社会工作协会截止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522,457.36元,其中:货币资金1,286,168.78元,应收账款154,142.00元,固定资产原值91,589.00元,累计折旧9,443.42元,固定资产净值82,145.58元。
2. 深圳市坪山新区社会工作协会截止2016年12月31日负债总额为723,272.21元,其中:流动负债723,272.21元。
3. 深圳市坪山新区社会工作协会截止2016年12月31日净资产总额为799,184.15元,其中:非限定性净资产799,184.15元。
4. 深圳市坪山新区社会工作协会2016年度收入2,538,975.80元,其中:提供服务收入12,330.09元,政府补助收入为2,397,327.77元,其他收入为14,317.94元。
5. 深圳市坪山新区社会工作协会2016年度业务活动成本及费用支出1,749,097.23元,其中:业务活动成本334,946.98f元,管理费用1,368,715.82元, 财务费用-616.87元,其他费用46,051.30元。
五、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深圳市坪山新区社会工作协会财务报表已经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深圳市坪山新区社会工作协会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业务活动成果和现金流量。
深圳市华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 深圳
二O一七年二月十九日
深圳市坪山新区社会工作协会
财务报表附注
截止2016年12月31日
(除特别说明,以人民币元表述)
一、 协会基本情况
深圳市坪山新区社会工作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经深圳市坪山新区社会建设局批准,于2013年4月26日成立,领取粤深坪社证字第07057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李绍立,住所:深圳市坪山新区深汕路坑梓段老坑社区松祥路一号;业务主管单位为深圳市坪山新区社会建设局;开办资金:5万元。
业务范围:制定社会工作发展规范;开展专业培训;宣传社会工作;维护社工权益;承办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协会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协会的财务状况、业务活动情况和现金流量。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协会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符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协会的财务状况、业务活动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说明
1、 协会执行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协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2、 会计年度
协会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记账本位币
协会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协会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5、 存货核算方法
存货的分类:协会存货主要包括低值易耗品等。
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6、 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是指为行政管理、提供服务、生产商品或者出租目的而持有的,预计使用年限超过1年,且单位价值较高的资产。
(1)固定资产按取得时实际成本计价。
(2)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
年限平均法(直线法)按固定资产的原值和估计使用年限扣除残值率(原值的10%以内)确定其折旧率,年分类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 使用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办公设备 | 5年 | 10% | 18% |
(3)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用于展览、教育或研究等目的的历史文物、艺术品以及其他具有文化或者历史价值并作为长期或者永久保存的典藏等,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不计提折旧
7、 限定性净资产、非限定性净资产确认原则
资产或资产所产生的经济利益(如资产的投资利益和利息等)的使用受到资产提供者或者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所设置的时间限定或(和)用途限定,则由此形成的净资产为限定性净资产;除此之外的其他净资产,为非限定性净资产。
8、 收入确认方法
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导致本期净资产增加的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流入。收入应当按照其来源分为捐赠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投资收益、商品销售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协会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并按已实现的收入记账,计入当期损益。
提供劳务,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按照完工进度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
无条件的捐赠或政府补助,在收到时确认收入;附条件的捐赠或政府补助,在取得捐赠资产或政府补助资产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五、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除特别注明之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年初”指2016年1月1日,“期末”指2016年12月31日,“上年”指2015年度,“本年”指2016年度。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种类 | 币种 | 年初数 | 期末数 |
现金 | 人民币 | 48,723.64 | 25,051.64 |
银行存款 | 人民币 | 482,141.91 | 1,261,117.14 |
合 计 | 530,865.55 | 1,286,168.78 |
2.应收账款
项目 | 年初数 | 期末数 |
深圳市坪山新区社会建设局 | 21,700.00 | 154,142.00 |
合 计 | 21,700.00 | 154,142.00 |
3.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类别如下:
项 目 | 年初账面余额 | 本期增加额 | 本期减少额 | 期末账面余额 |
一、固定资产原价合计 | 2,599.00 | 88,990.00 | -- | 91,589.00 |
其中:办公设备 | 2,599.00 | 12,990.00 | -- | 15,589.00 |
运输设备 | -- | 76,000.00 | -- | 76,000.00 |
二、累计折旧合计 | 1,070.76 | 8,372.66 | -- | 9,443.42 |
其中:办公设备 | 1,070.76 | 2,102.66 | -- | 3,173.42 |
运输设备 | -- | 6,270.00 | 6,270.00 | |
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 1,528.24 | -- | -- | 82,145.58 |
其中:办公设备 | 1,528.24 | -- | -- | 12,412.58 |
运输设备 | 69,730.00 |
4.预收账款
项 目 | 年初数 | 期末数 |
待分期划转项目收入 | 506,752.49 | 677,508.06 |
惠州大亚湾经济开发区民政局 | 3,000.00 | |
合 计 | 509,752.49 | 677,508.06 |
5.应交税金
贵协会应交税金的期末余额为11,433.21元,具体缴纳情况以税务局核算为准。
6.其他应付款
项 目 | 年初数 | 期末数 |
廖红 | 2,115.00 | |
徐停停 | 210.10 | |
合 计 | 2,115.00 | 210.10 |
7.非限定净资产
项 目 | 金 额 |
本期年初余额 | 11,160.00 |
加:本期净资产变动额 | 789,878.57 |
其他转入 | -1,854.42 |
本期期末余额 | 799,184.15 |
8 提供服务收入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提供服务收入 | 127,330.09 |
合 计 | 127,330.09 |
9. 政府补助收入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政府补助收入 | 2,397,327.77 |
合 计 | 2,397,327.77 |
10. 其他收入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其他收入 | 14,317.94 |
合 计 | 14,317.94 |
10. 业务活动成本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赴港跟班学习费 | 103,365.80 |
案例集及规范化手册设计制作 | 44,480.00 |
社会发展促进项目 | 159,223.40 |
留心花园园艺治疗项目 | 27,877.78 |
合 计 | 334,946.98 |
11.管理费用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办公费 | 33,634.83 |
福利费 | 56,114.16 |
社保 | 82,962.82 |
工资及奖金 | 472,629.47 |
活动费 | 87,519.80 |
招待费 | 879.00 |
住房公积金 | 77,200.00 |
交通费 | 9,743.24 |
培训费 | 131,349.88 |
低值易耗品 | 28,093.00 |
广告宣传费 | 236,907.00 |
维修费 | 642.00 |
劳务费 | 93,750.00 |
保险费 | 9,148.98 |
办公折旧 | 8,372.66 |
聘请讲师劳务税费 | 934.98 |
上交会费 | 1,500.00 |
审账服务费 | 3,500.00 |
展位费 | 5,150.00 |
考核绩效奖 | 10,666.00 |
住宿费 | 4,718.00 |
年终奖 | 13,300.00 |
合 计 | 1,368,715.82 |
六、 负责人和职工的数量、变动情况以及获得的薪金等报酬情况的说明
1.列示本协会负责人(主任、副主任)的姓名、工作单位、在本协会领取报酬的负责人数、领取报酬的金额
主任:李绍立 深圳市坪山新区社会工作协会2,200.00元/月
2.列示本协会工作人员总数(含支付劳务费人数)、各部门职工数量、工资总额、人均工资(不含支付的劳务费)
工作人员总数: 8 人
管理部(含主任):5人,月工资总额 31,893.00元,岗位社工3人月工资总额:12,092.00元
财务部:1人,月工资总额500.00元
七、 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
名 称 | 来 源 | 单 位 | 数 量 | 金 额 | 用 途 | 备 注 |
映美打印机 | 自购 | 台 | 1 | 1288 | 自用 | |
尼康D3100相机 | 自购 | 台 | 1 | 2599 | 自用 | |
Thinkfad14英寸笔记本电脑 | 自购 | 台 | 1 | 3599 | 自用 | |
摄像机 | 自购 | 台 | 1 | 2580 | 自用 | |
照相机 | 自购 | 台 | 1 | 5523 | 自用 | |
多用途乘用车 | 自购 | 台 | 1 | 76000 | 自用 |
八、 资产提供者设置了时间或用途限制的相关资产情况的说明
协会无资产提供者设置了时间或用途限制的相关资产
九、 受托代理业务情况的说明
协会无受托代理业务
十、 重大资产减值情况的说明
协会无重大资产减值情况
十一、 公允价值无法可靠取得的受赠资产和其他资产的说明
协会无公允价值无法可靠取得的受赠资产和其他资产
十二、 接受劳务捐赠情况的说明
协会无接受劳务捐赠情况
十三、 对外承诺和或有事项情况的说明
协会无对外承诺和或有事项
十四、 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说明
协会无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十五、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协会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上述2016年度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有关附注,系我们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编制。
社会组织名称:深圳市坪山新区社会工作协会 | |
社会组织负责人:李绍立 | 社会组织财务负责人:王秀明 |
日期: 2016年12月31日 | 日期: 2016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