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转段,城乡社区怎么做?“五社”力量如何发挥作用?四部门最新通知!

[日期:2023-01-06 14:27:00]   来源:坪山社工网  作者:admin   阅读:[字体: ]

经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同意,1月6日,民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关于在城乡社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城乡社区有力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作出具体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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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指出,随着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各地要围绕“保健康、防重症”工作目标,把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重心转移到充分发挥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切实做好政策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当地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加强重点环节防控等方面上来,重点抓好健全城乡社区疫情防控体系、分级分类做好健康服务、及时响应居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关心关爱城乡社区工作者和基层医务人员等5方面工作,最大程度保护居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对居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作用和村(居)民委员会、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作用,加快推动实现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全覆盖,加强公共卫生委员会与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协作。要统筹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组长、楼门栋长、物业服务企业和志愿者等各方力量,加强联系并动态掌握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村(居)民委员会配合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围绕老年人及其他高风险人群,提供药品、抗原检测、联系上级医院等工作。

其中,《通知》要求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完善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动员居民群众就近就便开展邻里互助等活动。健全完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联系居民群众机制,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开展入户走访,加强对“一老一小”、特殊困难精神障碍患者等群体的关心关爱,了解并向乡镇(街道)及时反映居民群众在健康服务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