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敏:系统推进精神健康社会工作 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日期:2023-01-13 16:08:38]   来源:坪山社工网  作者:admin   阅读:[字体: ]
心理健康的层次和类型

党的二十大在“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中明确提出“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保障人们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并专门提到“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作为健康重要组成部分的心理健康也因此受到社会的关注。心理健康方面的服务除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增进民生福祉”部分明确提及外,还涉及报告中“国家安全”和“社会治理”部分的内容。

实际上,心理健康涉及多个层次和不同类型的服务,不仅包括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和康复,而且包括心理的干预、咨询和健康教育以及日常积极心态的养成。前者主要关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和康复,以降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肇事肇祸率、疾病复发率;后者重点关乎基层社会治理中居民参与和议事能力的提升,以化解基层的矛盾纠纷。

与此相对应,我国的精神健康社会工作也涉及三个方面,即第一类,精神疾病防治,涉及精神疾病患者的收治和康复。这一类的服务主要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精神专科医院、省/市疾控中心、综合医院心理门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等。第二类,心理干预和心理健康教育,涉及心理危机的干预、心理困扰的解除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等。提供这一类服务的相关单位包括大学/中小学的心理咨询中心、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社会组织运营的心理咨询机构和企业运营的心理咨询机构等。第三类,基层矛盾化解和民众积极心态养成。这一类服务的相关单位包括社区矫正中心、区婚姻登记处、机关健康管理中心、社区各种活动中心、社工机构等。

显然,党的二十大所倡导的健康中国建设与我国近几年推进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思路是一脉相承的,需要根本改变传统的健康理念。强调心理健康服务不能依托消极的健康理念,只关注人们是否患有疾病、是否遭遇残疾,而需要依据积极的健康理念,注重人们身心适应和社会适应的完整性和能动性。这与国际卫生组织(WHO)在第十届全球健康促进大会(2021年12月14日)所倡导的“幸福社会”的健康理念是一致的。

图片
我国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由来

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中,直接提出“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2018年,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则明确要求从社会治理的高度认识和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并且指出社会工作是推进我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一支重要专业队伍。同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要求社会工作参与到多学科团队中提供严重精神障碍的相关服务。随着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推进,国家卫生健康委分别在2020年和2021年印发了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2020和2021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进一步强调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对于我国社会治理的重要意义。其间,国家卫生健康委把加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的心理援助和心理疏导工作也纳入我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中,并且要求社会工作专业力量的参与和融入。

我国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不仅涉及社会治理微观个人层面和中观人际层面的情绪和认知,而且涉及社会治理群体宏观层面的社会心态和行为,甚至还与社会工作所关注的困弱人群服务以及民生保障相关联,促使我国的社会治理转向运用心理规律的“由心而治”。与之前的心理健康服务相比,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不仅需要突出以社会心态为主线,实现健康视角向社会视角的转变,而且需要把社会矛盾的预防与化解作为核心,实现管控视角向预防视角的转变。因此,作为我国社会治理的一支重要专业力量的社会工作,不仅需要参与到我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而且需要转变观察视角把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与基层社会矛盾预防化解结合起来,承担起历史和社会赋予的专业责任。

可见,党的二十大所秉持的健康理念是一种“大健康”的理念,是一种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是我国近年来探索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升级。因此,我国的精神健康社会工作的发展也需要放在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框架下来考察。

图片
“大健康”概念下推进我国精神健康社会工作的启示

如果从“大健康”的理念来理解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以及我国社会工作的专业发展要求,就会发现,目前我国社会工作的专业发展需要作出三个改变:

一是健康理念的改变。我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核心依据是“大健康”的概念,即把健康视为人的生命状况的连续体,不仅包括没有心理疾病,而且包括“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这样,社会工作的专业发展就需要放在国家社会治理的高度上去理解,否则就会“矮化”社会工作,看不到它的历史和社会责任。

二是专业视角的改变。通过我国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心理健康概念已经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成为人们成长改变不可或缺的内容。显然,我国社会工作如果要走专业化的发展道路,就不是要不要考察心理因素的问题,而是如何考察心理因素的问题。心理因素的融入成为提高和维护人们成长改变成效的重要内涵。从这个意义上而言,心理因素融入的深度恰恰反映了我国社会工作的专业化程度,表现为人们的自主性和自决能力的提升。

三是服务逻辑的改变。心理健康说到底就是人与环境之间的相互适应,当人们出现心理疾病的症状,就需要暂时隔离环境的影响,采取心理健康的社会治理观的服务逻辑,但是当人们的疾病症状得到控制和缓解,人们又需要回归日常生活,采用社会心理健康的社会治理观的服务逻辑。因此,在日常生活的问题解决中如何融入心理因素就成为我国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基础,它要求将人们的成长改变与社会环境的改善结合起来,采取一种人与环境协同改变的服务逻辑,目的是增强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的参与意识和改变能力,提升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的掌控感和获得感。

党的二十大给中国社会工作的专业发展指明了方向,随着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的“十四五”规划阶段,中国社会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也就自然成为摆在每一位中国社会工作者面前的难题,亟待中国社会工作者作出自己的选择。

(作者系厦门大学社会与人类学院社会工作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作者:童敏
来源:@《中国社会工作》2022年12月上刊,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